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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6-01      点击数:

唐幼学 2017-2018-2 10号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根据冀教政体〔2018〕1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加大校园贷风险防范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教育,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

各部门要把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作为当前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工作来抓,完善机制和举措,积极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教育引导工作。

(一)主题安全教育课

本周日(6月3日)各班召开以防范校园贷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课,结合社会上最新的、典型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意识。

(二)引导理性消费

培养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教育学生合理安排生活支出。

(三)增强防范意识

将防范校园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部门网站、班级群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学生全方位通报典型案例、发布预警信息,让学生充分认识校园贷的危害,自觉远离校园贷。提升防范能力。 教 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不盲目信任校园贷产品,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校园贷的甄别、抵制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学生资助保障工作

各部门要重视贫困生确定工作,力求鉴定结果精准,做到“应助尽助”;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加大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学校爱心助学工作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使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

三、加强排查管控,建立日常监测

积极鼓励师生对不良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建立“学生校园贷情况月排查”三级(班级、系部、学生处)联报制度,排查是否存在学生校园贷现象。做好涉贷学生帮扶引导工作, 对涉贷学生要及时上报并通知监护人,对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要明确专门人员疏导、教育、观察管控,严防出现因还贷压力造成的次生问题。

说明:2018年6月份的排查表于6月6日前交学生处

附件:学生校园贷情况月反馈表

学生处

2018年6月1日

学生校园贷情况月反馈表

月 年 月 日

涉贷学生

班级

具体情况

处理意见

系(部)辅导员: 系(部)书记: 系(部)章:

说明:

1、系里情况稳定,直接在表格任意栏中书写“正常”;若有情况,具体填写。

2、上交表格备份留底一份,交签字盖章表格一份。

3、交表时间:每月第三个工作日。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0315-7312059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唐智慧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