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幼学2020-2021-2 08号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
征文活动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
“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法典普法工作,强调“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学深、学懂、学透民法典精神,
按照《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在我校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进学校”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
二、活动方式
“民法典进学校”工作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开展。
(一)法治宣讲。充分挖掘法治宣传教育资源,聘请普法志愿者(教师、学生干部等),深入学生中组织开展以民法典为主题的宣传教育。
(二)以案释法。选取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学校生活关系密切的案件,通过宣传栏、手抄报、黑板报、学习园地等方式,向学生开展生动鲜活的法律解读,教育引导学生尊法守法。同时积极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班会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三)线上学习。积极组织广大学生通过“河北教育发布”“河北司法行政在线”“河北普法”“河北青少年民法典学习”等微信公众号平台,查阅、学习民法典有关资料,观看民法典视频。
(四)征文活动。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检验民法典学习宣传效果,4-6月份在全省各类学校学生中开展以“我与民法典”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广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切实组织好“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加强校园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学生处
2021年4月11日
附件:
“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方案
一、作品内容
围绕民法典,结合学习、生活、工作,释法治精神、谈认识
看法、说作用影响。文章应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事例真实。作品体裁不限,要求原创,一旦发现有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评资
格。
二、格式要求
字体要求:题目用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用三号仿宋,行间
距设置为1倍行距。
字数要求:高校学生组1200-2000字。
三、活动步骤
(一)安排部署:4月12日前进行宣传发动。
(二)注册学习:4月13日至5月7日,登录“河北青少年民法典学习”微信公众号注册学习,并撰写主题征文。
(三)作品上传:5月8日至19日,完成学习的学生上传征文作品。
(四)评选推荐:5月20日至30日组织开展网络评选。高校学生组得票数前300的征文作品直接进入省级终评。
(五)省级终评:6月14日至27日,邀请省内高校法学教师、
普法工作者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对进入终评阶段的作品进行评审,并按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奖项设置
全省高校学生组产生一等奖40个、二等奖80个、三等奖130个。最终获奖名单在“河北教育发布”“河北司法行政在线”“河北普法”“河北青少年民法典学习”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活动注册二维码
活动注册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