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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优秀毕业生(校级、省级)评选办法
日期: 2016-11-27      点击数:

根据唐山师范学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校级、省级)评选工作的安排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校级、省级)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名额

评选范围: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2013届专科毕业生。

评选名额:校级44人,为毕业生总数的10%;省级22人,为毕业生总数的5%。

专业

人数

省级名额计算

校级名额计算

专业实际名额

各班推荐名额

10物流管理

56

56*5%=2.8

56*10%=5.6

校6,含省3

校4,含省2

11计算机

27

27*5%=1.35

27*10%=2.7

校3,含省1

校5,含省2

11设计

36

36*5%=1.8

36*10%=3.6

校3,含省2

校5,含省3

11数学

48

48*5%=2.4

48*10%=4.8

校5,含省2

校7,含省3

11中文

73

73*5%=3.65

73*10%=7.3

校7,含省4

校5,含省3

11体育

72

72*5%=3.6

72*10%=7.2

校7,含省4

校5,含省3

08学前

129

129*5%=6.45

129*10%=12.9

校13,含省6

校4,含省2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集体荣誉感、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无补考学科),体育成绩达标,普通话成绩中文专业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专业二级乙等及以上,学校确定的基本功首次考核成绩合格。省级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本专业排名在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百分制)、毕业实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专业前10%的学生,可将条件放宽到良好),校级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本专业排名在前25%、毕业实习成绩良好及以上。

5.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其他相当奖项1次及以上,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称号2次及以上,获得校级“优秀党、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其他相当奖项称号3次及以上,或获得过特殊荣誉称号。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省优秀毕业生必须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7.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8.有突出的科技成果、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者优先。

三.评分细则

项目

评分标准

备注

核分

德(15分)

三好、优干:校级一次加2分,市级一次加3分,省级一次加4分,国家级一次加5分;优秀团员、团干部:校级一次加1.5分,市级一次加2.5分,省级一次加3.5分,国家级一次加4.5分,加满15分为止。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三好、优干、优秀团员等奖项

学生处

智(50分)

专业成绩30分

专科阶段所有专业课成绩的平均分乘以30%即为该项得分(师范类专业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非专业成绩20分

专科阶段所有非专业课成绩的平均分乘以20%为该项得分。

体(5分)

按体育课(体育专业按技能课)成绩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乘以5%为该项得分。

奖励(5分)

系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0.5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1.5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1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0.5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2.5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2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1.5分,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3.5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2.5分,加满5分为止。

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学生处

学生测评

5分

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在3—5分范围内打分

班主任

教师测评

5分

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在3—5分范围内打分

系考评组

10分

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在6-10分范围内打分。

校考核组

5分

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在3-5分范围内打分。

学生处

说明:所有打分项目,均采用去掉20%最高分、20%最低分,所剩分数取平均分的办法进行计算。最后将所有测评项目得分相加,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排名。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班主任认真传达“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校级、省级)评定办法”,学生本人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申报。(5月21日)

2.学生评议。(5月21日)

3.班主任推荐。(5月21日)

4.教师评议。由专科阶段所有任课教师评议(教研室主任和毕业班班主任除外)。(5月22日)

5.系考核组评议。由系负责人、教务员、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专业课教研室主任组成系考评组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测评。班主任只对本班学生评议,教研室主任只对本专业学生评议。(5月22日)

6.校考核组评议。由主管校长和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组成考核组,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测评。(5月23日)

7.学生处核算总分,确定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5月23日)

8.评选结果校内公示。(5月24-26日)

9.上报。(5月27日)

五.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0315-7312059

地址:中国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古城学府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