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专科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安排意见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推荐专科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相关事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范围
2022年6月30日前在校的专科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参评学生在2020—2021学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且考试考核无补考学科、无违纪处理。
6.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4款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2.参评学生在2020—2021学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考试考核无补考学科、无违纪处理。
3.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评选。
(三)先进班集体
1.认真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级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高。
2.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管理制度健全,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3.班内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点第(三)款规定的要求。
4.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5.在2020-2021学年,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参评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结合以上条件,撰写本班参评报告,要求内容详实,亮点突出,时间不超5分钟,提倡利用电脑呈现佐证材料。
三、评选名额
等额评选省级三好学生6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先进班集体1个。(详见下表)
系部、专业、年级 |
三好、优干 |
先进班集体 |
三好 |
优干 |
1 |
符合条件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自愿报名,校评。 |
学前教育系 |
4 |
1 |
各班每项推荐不超1人,学前系评。 |
语言文学系 |
2 |
1 |
各班推荐不超1人,语言系评。 |
艺术系和公共教学部 |
1 |
各班推荐不超1人,校评。 |
四、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中的学生的德、智、体、奖励和班集体的荣誉、学业成绩、奖励等情况均按2020—2021学年核算。在学生的德、奖励和班集体的荣誉、奖励中如果有核分超出该项满分者,以各项分值最高者分数为该项满分,依此计算出该项分值的折合比例,其他参评人或班集体按此比例计算出该项本人的最终得分。
(一)三好学生
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备 注 |
核 分 |
德 |
20分 |
三好:校级一次加3分,市级一次加6分,省级一次加9分;优干和优秀团员:校级一次加2分,市级一次加4分,省级一次加6分;优秀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一次加1分、市级一次加2分、省级一次加3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
系评的系核,校评的校核。 |
智 |
非体育专业40分,体育专业50分 |
非体育专业:除体育课成绩以外的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体育专业: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得分。 |
|
系 |
体 |
10分 |
非体育专业:体育课成绩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乘以10%为该项得分。 |
|
系 |
奖励 |
10分 |
个人奖:系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1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0.7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0.5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1.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1分、4-8名分别加0.5、0.4、0.3、0.2、0.1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4.0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2.0分、4-8名分别加1、0.8、0.6、0.4、0.2分;省级奖励一等奖或第一名加6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4分、4-8名分别加2、1.6、1.2、0.8、0.4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集体奖:系级、校级和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按照个人奖分值的一半计算。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
系评的系核,校评的校核。 |
学生 测评 |
100% |
按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通过率80%以上方有资格参评 |
班主任 |
教师 考核组 |
5分 |
按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系 |
系考评组 |
15分(系评的);10分(校评的) |
按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系 |
校考评组 |
5分 (校评的) |
按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学生处 |
(二)优秀学生干部
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备 注 |
核 分 |
德 |
20分 |
优干:校级一次加3分,市级一次加6分,省级一次加9分;三好和优秀团员:校级一次加2分,市级一次加4分,省级一次加6分;优秀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一次加1分、市级一次加2分、省级一次加3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
系评的系核,校评的校核。 |
智 |
非体育专业40分,体育专业50分 |
非体育专业:除体育课成绩以外的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体育专业: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得分。 |
|
系 |
体 |
10分 |
非体育专业:体育课成绩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乘以10%为该项得分。 |
|
系 |
奖励 |
10分 |
个人奖:系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1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0.7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0.5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1.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1分、4-8名分别加0.5、0.4、0.3、0.2、0.1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4.0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2.0分、4-8名分别加1、0.8、0.6、0.4、0.2分;省级奖励一等奖或第一名加6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4分、4-8名分别加2、1.6、1.2、0.8、0.4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集体奖:系级、校级和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按照个人奖分值的一半计算。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
系评的系核,校评的校核。 |
学生 测评 |
100% |
按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通过率80%以上方有资格参评 |
班主任 |
教师 考核组 |
5分 |
按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系 |
系考评组 |
15分(系评的);10分(校评的) |
按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系 |
校考评组 |
5分 (校评的) |
按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学生处 |
(三)先进班集体
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备 注 |
核 分 |
荣誉 |
25分 |
校级先进班集体每个加10分,优秀团支部加5分,市级、省级、国家级在校级的基础上逐级各加5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不需提交证明材料,漏写、错写均由班主任承担责任。 |
学生处 |
学业成绩 |
35分 |
班级全体学生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35%即为该项得分。 |
|
系 |
奖励 |
10分 |
参加集体比赛活动:系级第1名加1.0分、第2名加0.8分、第3名加0.6分、4-6名加0.4分、7-8名加0.2分;校级第1名加2.0分、第2名加1.6分、第3名加1.2分、4-6名加0.8分、7-8名加0.4分。市级一等奖(1-3名)加3.0分,二等奖(4-6名)加2.5分,三等奖(7-8名)加2.0分;省级比赛取得名次者,按市级不同名次得分的2倍加分;国家级比赛取得名次者,按省级不同名次得分的2倍加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班级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
学生处 |
教师 考核组 |
5分 |
按班级学风情况评议。 |
|
系 |
系考评组 |
10分 |
按班级综合情况评议。 |
|
系 |
校考评组 |
10分 |
按班级综合情况评议。 |
|
学生处 |
五、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辅导员(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六、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工作布置。召开系部书记会议,布置相关工作。(3月15日)
2.个人(班集体)申请。系部和辅导员(班主任)分别向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全体学生认真传达“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专科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安排意见”,学生本人(班集体)结合自己(本班)实际情况申报。(3月16日16:00前)
3.辅导员(班主任)推荐。辅导员(班主任)结合申报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班内学生民主测评情况,按照推荐指标要求分别向本系部或学生处提交“推荐报名表”(附件1)和证明材料。(3月16日16:00前)
4.参评班集体向学生处提交“报名表”(附件2)。(3月16日16:00前)
5.系部考核组。
(1)由系部领导、总辅导员、教学干事和系学生会主席组成考评组,对参评学生及班集体进行评议(系学生会主席只对参评班集体进行评议),并核算相关成绩等。(3月18日16:00前)
(2)由系部组织不少于参评学生和参评班集体2020-2021学年80%的任课教师分别对参评学生和参评班集体进行评议。(3月18日16:00前)
6.校考核组。由主管校长、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组成校考核组,对参评学生和参评班集体进行评议。(3月18日前,班主任做班集体参评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告限时5分钟。)
7.学生处核算总分,确定我校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3月21日)
8.评选结果校内公示。(3月21-27日)
9.上报。
(二)评选要求
1.各部门及辅导员(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即推荐名额、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公示地点为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和宿舍楼等显著位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3.所有打分项目中,评分小组人数超过4人的,均采用去掉20%最高分、20%最低分,所剩分数取平均分的办法进行计算,最后将所有测评项目得分相加进行综合排名。
4.根据回避原则,参评对象中有本班学生、亲属、本班级的评议人员,应在相关考核组内回避评议。
5.评选要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要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评选前后,及时向校纪部门报备评选方案和结果。工作结束后,评选的相关材料要及时归档,以备检查。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报名报
附件2:省级先进班集体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