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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意见
日期: 2022-04-15      点击数: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排意见

一、评选范围、比例

评选范围:2022届毕业生

评选比例校级和省级分别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6%和3各系部按专业划分名额,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差额审核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系部

 

 

各班

推荐名额

名额

 

名额

 

学前教育系

71

14586001······14586071

36

14586001······14586036

不超班级人数*6%+2

语言文学系

33

14586072······14586104

17

14586037······14586053

艺术系

11

14586105······14586115

6

14586054······14586059

公共教学部

3

14586116······14586118

2

14586060······14586061

二、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上学期间无违纪处理

(三)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校级要求各科总成绩本专业排名在前25%省级要求各科总成绩本专业排名在前15%,无补考学科,学校确定的基本功首次考核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语文教育专业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专业二级乙等及以上。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四)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五)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中的所有项目情况均按专科阶段核算。在下列各项中如果有核分超出该项满分者,以各项分值最高者分数为该项满分,依此计算出该项分值的折合比例,其他参评人按此比例计算出该项本人的最终得分。

序号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核 分

1

德(20分)

三好、优干、优秀团员:校级一次加2分,市级一次加4分,省级一次加6分;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一次1分、市级一次2分、省级一次3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2

智(非体育专业40分、体育专业50分)

1.非体育专业:除体育成绩以外的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2.体育专业: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得分。

 

3

体(10分)

非体育专业:体育课成绩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乘以10%为该项得分。

 

4

奖 励(10分)

系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1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0.7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0.5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1.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1分、4-8名分别加0.5、0.4、0.3、0.2、0.1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4.0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2.0分、4-8名分别加1、0.8、0.6、0.4、0.2分省级奖励一等奖或第一名加6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4分、4-8名分别加2、1.6、1.2、0.8、0.4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照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5

学生测评

5分

结合参评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议

 

班主任

6

教师测评

5分

结合参评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议

 

7

系考评组

10分

结合参评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议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工作布置。学生处召开系书记会议,布置相关工作。(48

2.个人申请。各系部向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向学生认真传达《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意见学生本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41016:00前

3.班主任推荐。辅导员(班主任)结合申报学生综合表现班内学生测评情况按照推荐指标要求向本系部提交“推荐报名表”(附件1)和证明材料。(41116:00前)

4.教师评议。由系部组织不少于参评学生2020-2021学年80%的任课教师进行评议。(41416:00前

5.系考核组评议。由系部领导总辅导员、教学干事组成考评组,对参评学生进行评议,并核算相关成绩等。41416:00

6.系部公示推荐名单(部门网站和校园公示栏)。(415--19日)

7.系部将推荐结果报学生处,其中附件2每名学生按照“编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命名收齐统一打包,连同附件3、5、6一并发邮箱tyxshch@163.com,附件2、4纸质版一式两份和附件3、5、6纸质版一式一份(系部书记签字,盖系部章)交学生处。(4211600前)

8.学生处汇总、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422-25日)

9.评选结果校内公示(学校官网和校园公示栏)。(426日-5月2

10.上报。

(二)评选要求

1.各部门及辅导员(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做到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使评选过程成为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即推荐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系部和学校公示时间分别不少于三个、五个工作日。

3.所有打分项目中,评分小组人数超过4人的,均采用去掉20%最高分、20%最低分,所剩分数取平均分的办法进行计算,最后将所有测评项目得分相加进行综合排名。

4.根据回避原则,参评对象中有本班学生、亲属的评议人员,应在相关考核组内回避评议。

5.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要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各相关部门要将评选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检查。                 

 

202247

 

 

附件1:2022届省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辅导员和班主任用)

附件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省级,系部用)

附件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电子表格,省级,系部用)

附件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校级,系部用)

附件5: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电子表格,校级,系部用)

附件62022届优秀毕业生核分表(电子表格,含省级、校级两个表格,系部用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0315-73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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