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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21—2022学年中专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安排意见
日期: 2022-03-16      点击数:


 

根据唐山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推荐2021—2022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相关事宜作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范围

2022年7月前在校的中专阶段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方面。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法治观念;具有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学会正确选择人生发展道路的相关知识;具备自主、自立、自强的态度和能力,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学习方面。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刻苦、善于钻研、能较好的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实践、动手能力强,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3.体育艺术等方面。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和健全的品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有正确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4.在2020—2021学年必须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无违纪处理、考试考核无补考科目。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1)-(3)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在2020—2021学年必须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称号,且无违纪处理、考试考核无补考科目。

(三)先进班集体

1.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整体思想道德素质。

2.班集体制度健全,形成学生自我教育、民主管理的班集体模式;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委会;班主任全面了解学生,班集体管理规范高效,形成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

3.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内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符合《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点第(三)款规定的要求。

6.在2020-2021学年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从我校中专阶段二、三年级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中等额评选市级三好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1个。其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中三年级指标不得超过50%。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项 目

年 级

名额

推荐名额

负责部门

三好学生

二年级

语言文学系和艺术系各1个

每班不超1人,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报本系。

语言文学系

艺术系

优秀学生干部

三年级

全校1个

每班不超一人,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报学生处。

学生处

先进班集体

二、三年级

全校1个

符合条件的班集体自愿报名,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报学生处。

学生处

四、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中学生的德、智、体、奖励等情况均按2020—2021学年核算。学生的德、奖励如果有核分超出该项满分者,以各项分值最高者分数为该项满分,依此计算出该项分值的折合比例,其他参评人按此比例计算出该项本人的最终得分。

(一)三好学生

项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核 分

20分

三好:校级一次加3分,市级一次加6分,省级一次加9分;优干和优秀团员:校级一次加2分,市级一次加4分,省级一次加6分;优秀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一次1分、市级一次2分、省级一次3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40分

除体育课成绩以外的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10分

体育课成绩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乘以10%为该项得分。

 

奖 励

10分

个人奖:系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1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0.7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0.5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1.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1分、4-8名分别加0.5、0.4、0.3、0.2、0.1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4.0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2.0分、4-8名分别加1、0.8、0.6、0.4、0.2分;省级奖励一等奖或第一名加6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4分、4-8名分别加2、1.6、1.2、0.8、0.4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集体奖:系级、校级和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按照个人奖分值的一半计算。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学生

测评

100%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通过率80%以上方有资格参评

班主任

教师

考核组

5分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系考

评组

15分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二)优秀学生干部

项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核 分

20分

优干:校级一次加3分,市级一次加6分,省级一次加9分;三好和优秀团员:校级一次加2分,市级一次加4分,省级一次加6分;优秀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一次1分、市级一次2分、省级一次3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学生处

40分

除体育课成绩以外的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10分

体育课成绩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乘以10%为该项得分。

 

奖 励

10分

个人奖:系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1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0.7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0.5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1.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1分、4-8名分别加0.5、0.4、0.3、0.2、0.1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4.0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2.0分、4-8名分别加1、0.8、0.6、0.4、0.2分;省级奖励一等奖或第一名加6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4分、4-8名分别加2、1.6、1.2、0.8、0.4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集体奖:系级、校级和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按照个人奖分值的一半计算。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需提交证明材料,漏写、错写均自己承担责任

学生处

学生

测评

100%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通过率80%以上方有资格参评

班主任

教师

考核组

5分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系考

评组

10分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校考

核组

5分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学生处

(三)先进班集体

项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核 分

荣誉

25分

校级先进班集体每个加10分,优秀团支部加5分,市级、省级、国家级在校级的基础上逐级各加5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

学生处

学业成绩

40分

班级全体学生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奖励

10分

参加集体比赛活动:系级第1名加1.0分、第2名加0.8分、第3名加0.6分、4-6名加0.4分、7-8名加0.2分;校级第1名加2.0分、第2名加1.6分、第3名加1.2分、4-6名加0.8分、7-8名加0.4分。市级一等奖(1-3名)加3.0分,二等奖(4-6名)加2.5分,三等奖(7-8名)加2.0分;省级比赛取得名次者,按市级不同名次得分的2倍加分;国家级比赛取得名次者,按省级不同名次得分的2倍加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班级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学生处

教师

考核组

5分

按班级学风情况评议。

 

系考评组

10分

按班级综合情况评议。

 

校考评组

10分

按班级综合情况评议。

 

学生处

五、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其班主任享受市级优秀班主任待遇。

六、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工作布置。学生处召开相关系部书记会议,布置相关工作。(3月15日

2.学生个人(班集体)申报。系部和班主任分别向全体班主任、全体学生认真传达“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中专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安排意见”,学生个人(班主任)结合自己(班集体)的实际情况申报。(3月17日16:00前)

3.班主任推荐参评学生。班主任结合申报学生综合表现,二年级每班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不超1人、三年级每班推荐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1人,并向系部和学生处提交被推荐学生的“推荐报名表”(附件1)3月17日16:00前)

4.参评班集体向学生处提“报名表”(附件2)。(3月17日16:00前)

5.系考核组。

1)由系领导、总辅导员、教学干事和系学生会主席组成考评组,对参评学生和班集体进行评议,并核算相关成绩。(3月19日16:00前

2)由系组织不少于参评学生、班集体2020-2021学年80%的任课教师对参评学生进行评议。(3月19日16:00前)

5.校考核组。由主管校长和学生处、教务处、团委主要负责人组成校考核组,对参评学生、班集体进行评议。(3月19日前,班主任做班集体参评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告限时5分钟。)

6.学生处最后审核,确定我校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3月21日)

7.评选结果校内公示。(3月22-28日)

8.上报。

(二)评选要求

1.各相关部门及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即推荐名额、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公示地点为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和宿舍楼等显著位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3.所有打分项目中,评分小组人数超过4人的,均采用去掉20%最高分、20%最低分,所剩分数取平均分的办法进行计算,最后将所有测评项目得分相加进行综合排名。

4.根据回避原则,参评对象中有本班学生、亲属、本班级的评议人员,应在相关考核组内回避评议。

5.评选要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要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评选前后,及时向校纪部门报备评选方案和结果。工作结束后,评选的相关材料要及时归档,以备检查。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报名表

附件2:市级先进班集体报名表


附件1: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2022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报名表

 

类别

姓名

职务

奖励

班级学生测评率(100%)

备注

三好

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班主任签字:                                                         

 

附件2: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2022学年市级先进班集体报名表

 

班级

荣誉

奖励

备注

 

 

 

 

 

 

 

 

 

 

 

 

 

 

 

 

 

 

 

 

 

 

 

班主任签字: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0315-73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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