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推荐2021—2022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相关事宜作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范围
2022年7月前在校的中专阶段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方面。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法治观念;具有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学会正确选择人生发展道路的相关知识;具备自主、自立、自强的态度和能力,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学习方面。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刻苦、善于钻研、能较好的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实践、动手能力强,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3.体育艺术等方面。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和健全的品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有正确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4.在2020—2021学年必须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无违纪处理、考试考核无补考科目。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1)-(3)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在2020—2021学年必须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称号,且无违纪处理、考试考核无补考科目。
(三)先进班集体
1.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整体思想道德素质。
2.班集体制度健全,形成学生自我教育、民主管理的班集体模式;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委会;班主任全面了解学生,班集体管理规范高效,形成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
3.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内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符合《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点第(三)款规定的要求。
6.在2020-2021学年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从我校中专阶段二、三年级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中等额评选市级三好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1个。其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中三年级指标不得超过50%。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项 目 |
年 级 |
名额 |
推荐名额 |
负责部门 |
三好学生 |
二年级 |
语言文学系和艺术系各1个 |
每班不超1人,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报本系。 |
语言文学系 艺术系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年级 |
全校1个 |
每班不超一人,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报学生处。 |
学生处 |
先进班集体 |
二、三年级 |
全校1个 |
符合条件的班集体自愿报名,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报学生处。 |
学生处 |
四、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中学生的德、智、体、奖励等情况均按2020—2021学年核算。学生的德、奖励如果有核分超出该项满分者,以各项分值最高者分数为该项满分,依此计算出该项分值的折合比例,其他参评人按此比例计算出该项本人的最终得分。
(一)三好学生
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备 注 |
核 分 |
德 |
20分 |
三好:校级一次加3分,市级一次加6分,省级一次加9分;优干和优秀团员:校级一次加2分,市级一次加4分,省级一次加6分;优秀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一次加1分、市级一次加2分、省级一次加3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
系 |
智 |
40分 |
除体育课成绩以外的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
|
系 |
体 |
10分 |
体育课成绩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乘以10%为该项得分。 |
|
系 |
奖 励 |
10分 |
个人奖:系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1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0.7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0.5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1.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1分、4-8名分别加0.5、0.4、0.3、0.2、0.1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4.0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2.0分、4-8名分别加1、0.8、0.6、0.4、0.2分;省级奖励一等奖或第一名加6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4分、4-8名分别加2、1.6、1.2、0.8、0.4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集体奖:系级、校级和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按照个人奖分值的一半计算。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
系 |
学生 测评 |
100% |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通过率80%以上方有资格参评 |
班主任 |
教师 考核组 |
5分 |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系 |
系考 评组 |
15分 |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系 |
(二)优秀学生干部
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备 注 |
核 分 |
德 |
20分 |
优干:校级一次加3分,市级一次加6分,省级一次加9分;三好和优秀团员:校级一次加2分,市级一次加4分,省级一次加6分;优秀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一次加1分、市级一次加2分、省级一次加3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
学生处 |
智 |
40分 |
除体育课成绩以外的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
|
系 |
体 |
10分 |
体育课成绩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乘以10%为该项得分。 |
|
系 |
奖 励 |
10分 |
个人奖:系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1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0.7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0.5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1.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1分、4-8名分别加0.5、0.4、0.3、0.2、0.1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4.0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2.0分、4-8名分别加1、0.8、0.6、0.4、0.2分;省级奖励一等奖或第一名加6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4分、4-8名分别加2、1.6、1.2、0.8、0.4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集体奖:系级、校级和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按照个人奖分值的一半计算。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需提交证明材料,漏写、错写均自己承担责任。 |
学生处 |
学生 测评 |
100% |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通过率80%以上方有资格参评 |
班主任 |
教师 考核组 |
5分 |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系 |
系考 评组 |
10分 |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系 |
校考 核组 |
5分 |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
|
学生处 |
(三)先进班集体
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备 注 |
核 分 |
荣誉 |
25分 |
校级先进班集体每个加10分,优秀团支部加5分,市级、省级、国家级在校级的基础上逐级各加5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 |
学生处 |
学业成绩 |
40分 |
班级全体学生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
|
系 |
奖励 |
10分 |
参加集体比赛活动:系级第1名加1.0分、第2名加0.8分、第3名加0.6分、4-6名加0.4分、7-8名加0.2分;校级第1名加2.0分、第2名加1.6分、第3名加1.2分、4-6名加0.8分、7-8名加0.4分。市级一等奖(1-3名)加3.0分,二等奖(4-6名)加2.5分,三等奖(7-8名)加2.0分;省级比赛取得名次者,按市级不同名次得分的2倍加分;国家级比赛取得名次者,按省级不同名次得分的2倍加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班级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并提交证明材料。 |
学生处 |
教师 考核组 |
5分 |
按班级学风情况评议。 |
|
系 |
系考评组 |
10分 |
按班级综合情况评议。 |
|
系 |
校考评组 |
10分 |
按班级综合情况评议。 |
|
学生处 |
五、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其班主任享受市级优秀班主任待遇。
六、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工作布置。学生处召开相关系部书记会议,布置相关工作。(3月15日)
2.学生个人(班集体)申报。系部和班主任分别向全体班主任、全体学生认真传达“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中专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安排意见”,学生个人(班主任)结合自己(班集体)的实际情况申报。(3月17日16:00前)
3.班主任推荐参评学生。班主任结合申报学生综合表现,二年级每班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不超1人、三年级每班推荐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1人,并向系部和学生处提交被推荐学生的“推荐报名表”(附件1)(3月17日16:00前)
4.参评班集体向学生处提交“报名表”(附件2)。(3月17日16:00前)
5.系考核组。
(1)由系领导、总辅导员、教学干事和系学生会主席组成考评组,对参评学生和班集体进行评议,并核算相关成绩。(3月19日16:00前)
(2)由系组织不少于参评学生、班集体2020-2021学年80%的任课教师对参评学生进行评议。(3月19日16:00前)
5.校考核组。由主管校长和学生处、教务处、团委主要负责人组成校考核组,对参评学生、班集体进行评议。(3月19日前,班主任做班集体参评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告限时5分钟。)
6.学生处最后审核,确定我校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3月21日)
7.评选结果校内公示。(3月22-28日)
8.上报。
(二)评选要求
1.各相关部门及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即推荐名额、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公示地点为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和宿舍楼等显著位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3.所有打分项目中,评分小组人数超过4人的,均采用去掉20%最高分、20%最低分,所剩分数取平均分的办法进行计算,最后将所有测评项目得分相加进行综合排名。
4.根据回避原则,参评对象中有本班学生、亲属、本班级的评议人员,应在相关考核组内回避评议。
5.评选要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要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评选前后,及时向校纪部门报备评选方案和结果。工作结束后,评选的相关材料要及时归档,以备检查。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报名表
附件2:市级先进班集体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