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宿舍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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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对学生宿舍的管理要求,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 2.本着方便管理的原则,合理安排学生住宿,并督促学生按照指定床位住宿。 3.负责女生的宿舍生活管理工作,在学生中开展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教育,经常深入到学生当中,主动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 4.负责宿舍楼的巡视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学生在宿舍的活动情况,查处学生在宿舍的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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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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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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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常深入校园,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2.负责校园内学生行为习惯的教育管理和督导检查工作,查处校园违纪行为。 3.负责学生请销假、备案工作。 4.负责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 5.负责专科国家奖励志助学金,校级以上三好、优干,优秀毕业生评选及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6.负责学生教育实践周的组织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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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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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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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事务性工作和男生管理 具体负责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专科贫困生库和中专特困生库,中专免学费和助学金。 2.班级量化和班主任津贴,校内三好、优干、综合奖学金 。 3.学生保险、户口、身份证、火车票磁条、学生证。 4.新生入学学籍表建立和毕业生档案材料汇总转交。 5.部门网络建设。 6.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 7.教室环境文化督导。 8.开展学生教育活动。 9.学生校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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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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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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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是负责全校学生教育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并落实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条例、制度和规定。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强政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指导各系部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统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大型教育活动的组织。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统一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值班、督导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落实每日查宿和相关信息核对工作,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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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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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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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三)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有主动性、创造性;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第九条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范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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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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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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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和比例 第十二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好 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学雷锋活动开展的广泛、深入、持久。多数学生积极要求进步,普遍关心国家大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劳动,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遵守社会公德。 (二)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珍惜时间,学习风气浓厚,学练基本功蔚然成风。 (三)遵守纪律好 全班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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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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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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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2号)及《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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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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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宿舍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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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对学生宿舍的管理要求,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 2.本着方便管理的原则,合理安排学生住宿,并督促学生按照指定床位住宿。 3.负责男生的宿舍生活管理工作,在学生中开展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教育,经常深入到学生当中,主动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 4.负责宿舍楼的巡视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学生在宿舍的活动情况,查处学生在宿舍的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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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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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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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学生贫困生库的建立,中专阶段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班级量化和班主任津贴,校内三好、优干、综合奖学金等相关工作。 2.负责处分学生材料的报批,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负责学生保险(商业险和校方责任险)、户口、身份证、火车票磁条、学生证的办理工作。 4.负责学生学籍表的建立,学生休学、转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办理工作。 5.协助处长做好班主任管理与培训的相关工作。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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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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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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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队伍建设和女生管理 具体负责 1.学生会 2.国家助学贷款、专科国家奖励志助学金、校级以上三好、优干、优秀毕业生评选 3.学生处人员绩效、考勤和临时工工资 4.学生休学、转学、退学等学籍异动 5.开展学生教育活动 6.学生校园行为习惯的督导和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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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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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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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进步。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表现突出,能在班级中起表率作用;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牢固,理论知识扎实。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强; (三)积极参加学校劳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第六条三好学生获得者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15%,综合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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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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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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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分别按班级人数的5%、10%、15%(四舍五入)评定,奖金分别为400、200元、100元。 第四条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由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评选,评选的结果经系审核并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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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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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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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5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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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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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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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3号)及《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爱心助学”工作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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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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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第二届班主任辅导员技能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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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工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和辅导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学生工作专业化、专家化发展,我校举行了第二届班主任辅导员职业技能比赛活动。 本次技能比赛包含理论宣讲、情景案例分析、网文写作、主题班会四项内容。理论宣讲主要考察参赛者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的学习宣传阐释能力,以及对大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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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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