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幼专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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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专政字〔2020〕21号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弘扬劳动精神,切实体现劳动教育在整个学校育人环节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2020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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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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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专班团干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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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专政字〔2020〕16号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班团干部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校班团干部队伍建设,明确班团干部岗位职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干部任职条件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与工作热情,能自觉地为班级的建设与发展尽心尽力地工作。 (三)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能以身作则,自觉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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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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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专学生文明行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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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专政字〔2020〕18号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文明行为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教学[2005]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个人礼仪 一、要使用好14字礼貌用语,即请、您、谢谢、对不起、没关系、您好、再见。要学会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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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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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专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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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专政字〔2020〕17号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的学习及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三条 请假权限:三天内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假,报系(部)备案;请假超过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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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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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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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2017年2月4日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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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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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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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1号令 200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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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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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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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籍管理规定 我校学生的学籍由招生就业处和学生处共同管理。学生处负责学籍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与省市学籍管理部门的联络,负责学生的学籍信息的备案、异动和毕业手续的办理、学生档案的组装转递等工作。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凡被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学校规定的其他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和入学须知的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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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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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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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于2017年8月31日经教育部2017年第32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公布,自2017年10月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17年9月21日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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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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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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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2号令 2002年6月2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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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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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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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 及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委员会 1992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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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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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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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考勤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考勤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考勤范围:早操和自习、上课、考试、实习、见习、劳动、政治学习、军训与入学教育、会议及学校或系部(处室)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考勤人员: 各教学班考勤由学委负责。其任务是:统计每个学生的出勤情况,填写、汇总并及时上报考勤统计表,每周一将上周出勤表向全班公布。 各系明确一名干事负责本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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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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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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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学[2005]5号)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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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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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党支部召开新党员入党宣誓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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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员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意识,坚定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结合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之“教育、关爱、服务”主题教育活动安排,2023年3月21日上午,学生处党支部在综合楼5楼党员活动室召开新党员入党宣誓暨老党员重温誓词活动,全体教师和学生党员共15人参加,活动由宣传委员李宁同志主持。 宣誓仪式在《国际歌》声中拉开序幕。全体党员起立,奏唱《国际歌》。 老党员代表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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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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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党支部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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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学生处党支部在综合楼5楼党员活动室举行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体教师党员、在校积极分子参加了本次活动,党支部书记姚爱红同志主持活动。宣传委员李宁同志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人民评论员文章。 活动最后姚爱红书记指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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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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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组织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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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午,学生处召开处务会集中学习。按照学习计划,此次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和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的论述。 学生处处长姚爱红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教育部、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原文,同时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于教育方面的重要论述。 学生处全体成员对学习内容开展了研讨,大家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立意高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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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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